會計及財務匯報局譴責香港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2018年度審計項目合夥人李嘉威,以及2018年度審計項目質素監控審視員白德麟,指他們多次違反審計準則,合共罰款45.5萬元。考慮到3名受規管者早期悉數承認責任,當局酌情減輕罰款30%,是可作出最大寬減上限。當局又指示李嘉威及白德麟完成額外持續專業進修小時。
個案主要涉及目前清盤中的前香港上市公司國投集團及附屬公司2018年度審計工作。會財局指核數師未能取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支持減值評估的合理性,例如核數師未有質疑估值師作出電子業務可於逾20年間產生收入的錯誤假設。
會財局說,核數師在處理會計及審計以外專門範疇時,往往需要專家協助,但不應該不加批判地依賴專家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