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自然資源部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發表美式「航行自由」法律評估報告,指出美式「航行自由」缺乏國際法基礎,嚴重扭曲國際法的解釋與發展,延續炮艦外交的強權邏輯。
報告指出,美式「航行自由」包含大量美國自設標準的所謂習慣國際法,與國際法和很多國家的實踐相違背。美國借助這些主張和行動,極盡所能壓縮其他國家的合法權益,擴大自身權利和自由,以獲取不受法律約束的自由。
報告認為,美式「航行自由」體現美國使用軍事力量對他國施壓的慣常做法,服務美國的國家利益及地緣政治戰略,涉嫌以軍事力量威脅地區和平穩定、擾亂國際海洋秩序,體現出鮮明的不法性、無理性和雙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