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網約車服務條例草案,引入網約車規管制度,建議提供服務的平台、車輛和司機三方均須領牌。當局預計首批持牌平台最快明年第四季開始營運。條例亦要求網約車車輛在每次申請許可證或續期時,車齡須低於12年。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田北辰建議,網約車數量以一萬輛作為起步,因為目前市面「白牌車」數量已遠超過這個數字,若然立法後,網約車數量大減,將令市民更難「叫車」。
他又認為,條例草案應該鼓勵「車盡其用」,不應該「管車又管人」,要求獲許可證的私家車,必須由車主駕駛,他擔心一旦車主放假,網約車又未能出租,在一些時段,網約車供應會大減,同時會令持牌的網約車平台加重行政工作。
另一名委員陳恒鑌表示,支持政府提出的規管框架,認為由持有許可證的私家車車主,駕駛領牌的網約車,可以防止炒賣牌證。
至於網約車的數量,陳恆鑌建議政府要再做研究和調查,了解市場情況,但認為在推行初期,可考慮早前坊間一些建議,以千計的數量作為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