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完成有關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處理及回覆投訴的全面調查,並提出14項建議。
公署調查發現,物監局在收到投訴後,已持續聯絡被投訴的物管公司跟進。但由於有關投訴涉及多個範疇,案情複雜,需時索取資料及調查,公署認為可以理解。但物監局向申訴人的簡覆中,只重複告知正按程序跟進,並無實質交代進展。另外,在接近一年調查期間,申訴人只收到內容重複的簡單信息,難以得知調查進展,甚至可能認為物監局並無採取實質跟進行動,情況有欠理想。
公署提出14項改善建議,包括在簡覆內需適當通知投訴人,如投訴複雜物監局可能需較長時間處理。另外,物監局可考慮在網頁或年報等,公布投訴個案或摘錄,供公眾和業界參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