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泰國最高法院裁定須重新服刑1年的前總理他信,被送到曼谷一個監獄服刑。
法院早上開庭,裁定他信在警察總醫院服刑不合法,他要重新服刑1年。
法院聲明指,住院時間不能計入服刑期,他信知道自己沒有任何嚴重疾病,無需長期住院治療。他信對延長住院時間負有部分責任。
他信在社交平台發文說,接受法院的判決。
他信女兒佩通坦在判決後說,家族感謝泰王哇集拉隆功對父親的減刑,又指父親精神良好。
佩通坦早上陪同父親出庭。
他信在2023年結束多年流亡後返回泰國,馬上因貪污濫權罪被法院判監八年,後來獲泰王特赦,刑期減為一年。他信在入獄第一晚就以健康理由轉到醫院私人病房,直到去年獲得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