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及財務匯報局譴責栢淳會計師事務所、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左世康和任偉文,因為未有遵守註冊規定情況下,進行多個公眾利益實體審計項目,並罰款合共35.35萬元。
會財局表示,兩人並非栢淳的註冊項目合夥人或註冊項目質素監控審視員,但在2023年間,栢淳作為7個公眾利益實體項目的核數師,授權左世康在其中6個審計項目擔任項目合夥人或項目質素監控審視員,並授權任偉文在1個審計項目擔任項目質素監控審視員。兩人亦在沒有註冊的情況下,以有關身分參與上述審計項目,因而違反會財局條例、相關守則中有關專業行為的基本原則,構成失當行為。
當局又命令兩人繳付會財局的調查費用及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