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是希望做到制度化和清晰化,不斷提升和強化部門效能,形容好像要部門日日「Keep Fit」,推動他們檢討系統是否有效,提高積極性。
李家超在本台節目《星期六問責》表示,建立這套責任制,第二個目的是增加市民信心,因他發覺市民對於問責不清晰,希望透過這套公平制度訂出「遊戲規則」,合併尋找真相和責任這兩個過程,提高效率。
他提到責任制分為兩級處理,如何分級涉及判斷,但認為目前有足夠客觀因素和人員,確保不是一個人說了算,因此局長或司長都可以提出啟動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