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表示,由於八號信號即將生效,提醒僱主應與員工訂好在熱帶氣旋、暴雨警告及極端情況下及其後的工作安排,包括上班、下班、復工及遙距工作等。僱主應優先考慮僱員的安全和從居住地點往返工作地點的可行性等,亦應盡量體諒個別僱員可能面對的不同情況,並考慮他們的實際困難和需要,採納情理兼備及具彈性的處理方法。
發言人說,如政府作出極端情況公布,除與僱主就此情況下已訂立返回工作地點上班協定的人員外,僱員應留在原來的地點或安全地點,不要啟程上班。已在工作地點當值的僱員,在安全情況下可如常工作;如工作地點有危險,在可行及安全的情況下,僱主應安排僱員提早下班或到安全的地方暫避。如工作時間在極端情況生效期間結束,僱主應在安全情況下安排僱員下班,或開放合適地方讓仍在工作地點的僱員暫避。
勞工處說,如必須安排僱員在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返回工作地點當值,僱主應就他們的交通、安全、膳食、休息地點等作好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