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向銀行發出框架指引,處理客戶授權支付騙案損失索償,並諮詢零售銀行意見,希望業界在處理相關索償時,有更一致做法。
建議框架適用於涉及個人客戶、涉及客戶授權支付,以及透過香港銀行帳戶進行轉帳的損失索償。現時銀行處理這類損失責任時,按個別情況處理。
由於每宗騙案情況不盡相同,建議框架不會一刀切指定銀行和客戶的責任比例,但會就雙方責任及其他需要考慮的因素作出指引,包括客戶責任:客戶在授權交易前後本身應核實交易資料、留意銀行警示及收到騙案警示後暫停交易等;銀行責任:銀行應具備有效監察系統和管控措施,積極協助客戶防範受騙;以及其他因素,包括個別個案的客戶情況,例如長者,以及有關處境。
金管局表示,不會指令銀行向客戶賠償,如客戶對銀行賠償金額不滿,可以向銀行提出正式申訴。建議框架並非要求銀行能夠識別每一宗騙案,並對任何遺漏騙案損失負全責,但銀行必須能夠展示已採取合理且與風險相稱的措施,以平衡系統成效和效率。
金管局認為處理客戶騙案損失索償時,應避免只傾向由銀行或客戶一方為損失負全責,否則容易引致道德風險,但希望建議框架能夠合理、平衡地考量銀行及客戶各自應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