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公布,下月9日起推出新的「人民幣業務資金安排」,取代現有的「人民幣貿易融資流動資金安排」,並實施多項優化措施及擴展合資格資金用途,將分三個階段推行。
根據安排,今年2月起獲分配人民幣貿易融資流動資金額度的銀行,下月起可以更低利率使用人民幣業務資金安排,計算基準是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免去此前附加的25基點溢價。
新安排又容許參加銀行,將人民幣資金通過同一集團的海外銀行機構,向企業客戶提供人民幣貿易融資服務;參加行與金管局的交易方式將簡化成劃一、按每宗交易,金額最低為1000萬元人民幣;除現有的1、3和6個月的選擇,增加1年期限選項,支持更長期貸款,提升香港對離岸市場的輻射作用。
第二階段由12月1日起,特定人民幣資本支出及營運資金定期貸款將納入合資格業務範圍,大幅增加參加行及海外機構運用人民幣業務資金安排的應用場景,為銀行提供較可預測及穩定的人民幣資金成本渠道。第三階段由明年2月2日起,金管局將引入CMU的第三方回購服務安排,參加行在回購交易期內可按需要更換抵押品,回購交易的抵押品管理和交收周期,將全程自動化處理,以確保抵押品市場流動性,有助香港債券市場持續發展。
當局指,將會為參與安排第二、三階段的銀行分配個別額度,有興趣參與的銀行,無論有否參與第一階段,須在10月31日或之前向金管局提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