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較早前三讀通過俗稱「控煙十招」的《控煙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海關關長陳子達表示,法例修訂通過之後,嚴重走私香煙的案件,由罰款100萬和監禁兩年,提升到罰款200萬和監禁7年,有關罪行亦列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令海關有更多調查權力,亦可以申請充公有關罪行的犯罪得益和罪犯的財產。
陳子達出席一項活動後表示,今年在口岸帶超額香煙進入香港的個案,有明顯上升趨勢。海關會繼續推行全方位的宣傳,並加強執法以及堵截大宗走私香煙的個案,以及在口岸加強檢查。
他又提到,修訂法例上周五開始生效,如果在口岸帶超額免稅煙即超過19支煙,刑罰會由基本罰則2000元加有關稅款的5倍,提升至5000元加有關稅款的5倍,認為罰則具有相當阻嚇力,海關今年較早前已在各個口岸加強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