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起訴一名中學助理校長及一名家長妨礙司法公正,控告二人涉嫌銷毀該名家長就安排兒子入讀中二的貪污證據,干擾廉署刑事調查。案件下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提訊。
案中兩名被告分別為廠商會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孔少丹,以及一名38歲學生家長蔡鈺,兩人同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
案情指,蔡鈺的兒子獲分配2024/2025學年蔡章閣中學的中二學位。孔少丹去年7月底審閱蔡鈺兒子的學歷文件後,要求他入學試合格才可入讀該校中二。蔡鈺兒子因拒絕應考而獲安排入讀中一。
蔡鈺同年8月初透過電話通訊軟件發送訊息,要求孔少丹安排兒子入讀中二。基於學位情況,孔少丹告訴蔡鈺,只要其兒子出席考試便可入讀中二。蔡鈺得知安排後,透過支付工具向孔少丹發送1萬元人民幣,孔少丹拒絕接受,並於8月下旬向校長匯報事件。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調查人員曾向孔少丹指,他與蔡鈺之間的電話訊息是貪污證據,提醒他切勿刪除有關訊息。不過,蔡鈺後來應孔少丹的要求見面時,他們涉嫌商討刪除蔡鈺的電話訊息。與孔少丹會面後,蔡鈺刪除二人先前所有電話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