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出「漁+樂」魚場計劃,為從事水產養殖的魚排及內陸魚場提供便利,推動本地休閒漁業發展。參與計劃魚場可經營的輔助業務包括休閒垂釣、場內售賣自家養殖的漁產品、售賣以無火煮食方式配製的自家漁產品食品,以及提供漁業教育活動,例如導賞團、養殖和收成體驗及工作坊等。
政府發言人說,計劃便利從事水產養殖的魚場提供與漁業相關的輔助業務,藉此豐富市民及旅客的漁家體驗,同時促進本地漁產品的銷售及增加養魚戶的收入。食環署會考慮在不影響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因應魚排及內陸魚場的特殊環境,訂定合適的食物製造廠牌照條款。
漁護署將透過不同渠道例如網頁及社交平台,加強推廣「漁+樂」魚場,亦會繼續透過舉辦及參與大型活動,進一步推廣香港休閒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