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煙酒辦公室將於本周在遊客較多的區域加強宣傳控煙措施,提醒市民及旅客遵守本港控煙法例,攜手締造無煙環境,共渡國慶和中秋佳節。
除了公共交通工具、餐廳、商場及公眾地方室內範圍的法定禁煙區外,全港現有272個公共運輸設施屬指定禁煙區,在法定禁煙區吸煙可被定額罰款1500元,控煙酒督察會即時票控違例吸煙人士而不予事先警告。
根據香港法例,攜帶電子煙及加熱煙等另類吸煙產品入境,會觸犯《進出口條例》,一旦罪成,最高刑罰為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衞生署表示,控煙修訂條例已經生效,新一階段控煙措施將分階段推行;當中禁止向18歲以下人士提供另類吸煙產品及傳統吸煙產品的法例亦已生效,違者一經定罪分別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另外,明年元旦起,法定禁煙區會擴展至幼兒中心、學校、院舍、醫院及指明診所或健康中心的專用出入口外三米範圍內的公眾地方;輪候登上公共交通工具或輪候進入指定地方時亦禁止吸煙,違例吸煙定額罰款亦會由1500元提高至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