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提醒市民在歡度中秋佳節之餘,切勿煲蠟或放孔明燈,必須保持地方整潔,署方將調配人手,下星期一在轄下場地,包括公園、公眾泳灘及燒烤場等加強巡邏,對亂拋垃圾、煲蠟、拋擲物件到樹上或放孔明燈的人士,採取執法行動。
發言人說,為確保市民在理想的環境歡度佳節,呼籲市民不要煲蠟,蠟燭應放置在金屬器皿或非易燃盛器內,以便收集蠟燭溶液,並待盛器冷卻後,棄置入垃圾箱內。
另外,市民不應拋擲熒光棒或其他物品到樹上,以免損壞樹木和弄污場地,亦不要放孔明燈,因可令自己或他人受傷,亦可導致財物及設施損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