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貪污調查揭發啟德體育園有建築項目工程分判商,串謀一名商人偽造帳目逃稅超過1460萬元,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10個月,並遭頒令須向政府賠償涉案稅款。項目總承建商職員早前承認收賄100萬元,候判期間因病離世,因此法庭處置涉案賄款而沒有就其罪行判刑。
63歲被告是利成泥水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被判入獄10個月。他另被頒令須向政府賠償逾1460萬元,即上述罪行令稅務局少收利成的稅款。
同案另一名64歲被告,是順發貿易公司東主,被判囚5個月,緩刑兩年。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案發時,協興是本港多個公私營建築項目的總承建商,包括太古坊二座項目及啟德體育園項目。利成於2020年取得太古坊二座項目的水泥分判合約,價值約6000萬元,並於2021年競投啟德體育園項目兩份水泥分判合約,總值逾2.5億元。
案情透露,於2015年7月至2021年11月期間,利成董事與順發東主串謀捏改利成的帳目,藉製作逾80套虛假的會計文件,包括利成與順發之間的採購訂單、發票、送貨單及正式收據,訛稱利成向順發訂購建築物料,涉款逾8800萬元,藉以虛報利成的營運成本。
廉署調查顯示,順發是一間紡織品貿易公司,從來沒有售賣任何建築物料予利成。兩人串謀偽造帳目的行為,導致稅務局於2017年至2020年三個財政年度,向利成少收利得稅共逾14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