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留意到社會有意見,希望研究從法律層面針對在惡劣天氣下追風逐浪的不負責行為,政府會通盤考慮並作研究。
鄧炳強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說,近期超強颱風樺加沙吹襲期間,警方嚴厲執法,包括進行3次執法行動,共拘捕4人,相關人士在颱風期間帶同年幼子女前往海邊或高危地點追風逐浪,涉嫌觸犯《侵害人身罪條例》的「疏忽照顧兒童」罪。另外,一名男子在已封閉的屯門黃金泳灘游泳,涉嫌違反《泳灘規例》規定,警方已向法庭申請傳票檢控該名人士。警方會積極跟進其他相關個案,適時發布相關執法及行動,以表明對同類行為的「零容忍」態度。
鄧炳強強調,政府高度關注並嚴厲譴責個別人士在惡劣天氣期間進行高風險活動,甚至帶同年幼子女前往海邊或高危地點觀浪的行為。警務處、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及漁農自然護理署具有現行法規規範相關危險行為。
他又說,為進一步提升家長及兒童在惡劣天氣情況下的安全意識及自律性,教育局會透過學校課程及全方位學習活動,包括在小學人文科指導學生認識天氣警告及惡劣天氣下的應變措施,及初中地理科涵蓋暴雨和颱風下的極端天氣狀況,讓學生識別有關危險警告訊號及需採取的預防措施,以培養其面對惡劣天氣時的判斷能力與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