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表示,近年不少市民都會網上購物或跨境消費,但部分個案發生紛爭,跨境追討往往會出現困難。
消委會數據顯示,今年首9個月涉及跨境網購的投訴有431宗,較去年同期多175宗,增幅近7成。其中一宗個案,投訴人到泰國自駕遊,向當地一間公司租車5天,費用折合約1200港元,但還車時,公司職員指車頭擋風玻璃有一處米粒大小的崩花,要求賠償3800多港元,即沒有加購「車輛碰撞保險」情況下所需承擔的自負額上限。
投訴人質疑為何取車時未獲告知賠償標準,但因登機時間臨近,加上語言溝通困難,無奈付款。投訴人懷疑該公司涉及不良營商手法,回港後聯絡本港消委會,將個案轉介至泰國消費者委員會,經兩地消委會調停後,有關公司願意全額退款。
另一個案的投訴人是新加坡居民,去年8月在一間香港商戶網店購買價值約720港元的流動電源,產品有1年保養,網店額外收取約 210港元運費將產品寄往新加坡。投訴人使用約半年後,發現產品無法正常充電,今年3月下旬開始以電郵聯絡該公司要求維修或更換,但多次發電郵直至6月仍未獲任何回覆。投訴人於是向新加坡消費者協會求助,個案轉介至香港消委會調停,該公司在約兩個月後回覆投訴人表示會全額退款。
第三個個案涉及投訴人在深圳向一間傢俬店以13800元人民幣訂造訂造衣櫃,並支付1000元訂金,但收到設計圖則後,發現衣櫃邊框和層板厚度只有2.2厘米,較預期薄,於是向傢俬店投訴,對方表示若需更換為3.2厘米厚的木板,需額外支付900元人民幣。投訴人認為不合理,向香港消委會求助,個案轉介至深圳市消委會。經過兩地消委會長時間調停後,傢俬店最終同意退回一半訂金,投訴人接受退款方案。
消委會表示,為加強跨境消費保障,已經與36個地區的消費者保護組織,包括日本、南韓、新加坡、泰國、馬來西亞、澳門及內地超過30個省市,達成合作協議,建立投訴個案轉介機制。若本港消費者在有關地區與商戶發生糾紛,返港後可向消委會提出投訴,並將個案轉介至商戶所在地的消保組織,由對方聯絡商戶並進行調停。
消委會提醒,跨境消費謹記保留收據、訂單截圖、付款紀錄及與商戶的對話紀錄等憑證,若發生爭議可先嘗試與商戶直接協商,若協商不果,可嘗試向居住地的消保組織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