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及財務匯報局表示,基於王朝酒業於2010及2011年度期間的審計,存在多項與收入確認方面相關的缺失,譴責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兩位合夥人,並處以罰款合共160萬元。其中,對羅兵咸永道罰款80萬元,對項目合夥人鄭廣安罰款60萬元,及對項目質素監控審視員江令言罰款20萬元。
會財局指,2012年底,羅兵咸永道接獲匿名指控,指稱王朝酒業收入被誇大、虛構巨額銷售額。王朝酒業內部調查顯示,一大部分據稱售予一間主要分銷商的葡萄酒產品尚未交付,存放於集團外部倉庫。其後,公司作出過往年度調整,以修正2010和2011年財務報表錯報的收入,導致兩個年度的留存盈利均大幅減少逾2億元。
會財局調查顯示,相關核數師未有運用專業懷疑態度及取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證明相關葡萄酒產品已按集團會計政策要求交付給客戶。核數師不當地依賴集團內部提交的銷售訂單及貨物出庫單,作為確認收入的重要條件。
紀律處分部表示,審計計劃欠佳和風險評估不足,令核數師未能就關鍵項目取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核數師必須保持專業懷疑態度。
會財局提醒,收入確認範疇的審計缺失,可能增加財務匯報出現重大錯報,以及財務報表欺詐未被發現的風險,嚴重削弱投資者信心。會財局感謝國家財政部在本案協助取得相關審計工作底稿,充分體現跨境監管合作對維護審計質素及誠信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