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表示,警方持續在各區採取執法行動,打擊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今年至9月已緝獲97宗個案,相比去年全年的47宗已倍增。有39宗案件已經由法庭定罪,涉及39名司機。另外7宗已進入司法程序,其餘51宗案件正在調查。
陳美寶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表示,在被定罪的案件當中,涉案司機被判罰款1200元至6000元不等。其中個別涉及違反逗留條件的司機,除了罰款,更加被判監禁兩星期至兩個月不等。另外,有24名司機被取消駕駛執照12至15個月不等。在被判定罪的個案中,有20輛車輛已被扣押或已排期扣押6個月。
她又說,政府將透過剛通過的規管網約車服務條例草案,進一步加強針對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的罰則,訂明被定罪的司機須被取消駕駛執照至少12個月,並可長達3年;以及強化暫時吊銷相關車輛牌照及扣押車輛的安排,讓政府在未能識辨涉事司機以作出刑事檢控的情況下,仍然有機制可扣押涉案車輛,加強阻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