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陳積志完成有關單車租賃店舖違泊單車問題規管機制的調查,並提出17項改善建議。
政府就處理違例停泊單車的問題,相關地區工作小組內各部門,會因應單車的停泊位置及情況,適時採取跨部門聯合行動,清理在政府土地上違泊的單車。如接獲有關投訴,地政處、食環署及運輸署會轉介民政處,根據指引處理,由當區民政處統籌聯合行動。
陳積志表示,公署留意到沙田區有單車租賃店舖,長期將大量單車放置在店外的行人通道,對行人構成阻礙甚至潛在安全隱患。申訴人自去年5月向民政總署投訴,要求採取跟進行動,但申訴人指問題並無改善,並認為各部門沒有妥善處理相關情況。
公署調查發現,工作小組確實已就這宗申訴的涉事地點制訂行動指引,處理單車違泊問題,就申訴人的投訴,由去年7月至今年6月,工作小組進行了6次聯合行動,在現場張貼總共近千張法定通知及清理違泊單車。在公署展開查訊後,工作小組更特別增加行動次數,又制訂違泊黑點,針對違泊嚴重的地方增加聯合行動。但公署調查發現,在工作小組採取聯合行動前和行動後,涉事地點仍然放置逾百輛單車。有關問題只是在執法期間得到短暫改善,不久便故態復萌。
公署認為在香港各處單車違泊問題並未徹底解決,各部門應更進一步全面實踐和落實跨部門協作的精神,以認真和真正解決單車違泊問題為共同目標。就單車違泊情況,公署對工作小組提出了17項改善建議。工作小組接受並會落實公署的所有建議,包括繼續進行跨部門協作,在違泊地點持續執行每月至少1次的大規模聯合行動,以及研究引入創新科技智能監察系統,提升執法成效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