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舉辦的「第二十五屆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舉行頒獎禮,香港電台獲得3個獎項,包括「廣播報道獎」金獎、銀獎及優異獎。
金獎作品為《訂房平台同房不同價 網頁版與應用程式相差7%》,系列報道透過實測揭示酒店訂房平台動態定價,記錄用戶數碼足跡更改價格,提醒消費者審慎格價。報道亦揭示,有市民經網上平台確認成功訂酒店房間後,抵達外地後才發現被「走數」。本台記者同時翻查多間平台條款,也不保障消費者預訂後必定有房間入住。報道由港台中文新聞及時事記者黃貝紋製作。
《交易騙案|兩分鐘損失遺產傷感情 探討各方防騙責任》系列報道獲得銀獎。作品揭示有受害人在二手交易平台放售物品,向假扮買家的騙徒提供電郵地址後,按入假的收款連結,被騙徒入侵網上銀行,兩分鐘內損失約41萬元。系列同時訪問社福機構,探討涉及騙案的債務求助個案持續上升;記者亦專訪金管局高層,要求銀行全面落實措施,讓客戶可選擇停用高風險功能。報道由港台中文新聞及時事記者任浩鋒製作。
優異獎作品為《的士擬強制安裝電子支付及攝錄系統》,就政府建議規定的士司機必須提供電子支付方式,以及在車廂內安裝攝錄設備和相關裝置,報道分析對乘客及的士司機的影響,亦探討私隱保障問題。報道由港台中文新聞及時事記者汪溟曦製作。
今屆「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共收到466份參賽作品,大會共頒發39個獎項。署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陳百里及消委會主席陳錦榮主禮頒獎禮。陳百里致辭時說,要令政府和消委會在推動保障消費者權益工作發揮最大效用,傳媒角色至關重要,專業和客觀的報道,深入探討與消費者相關的議題,不但為香港廣大市民「長知識」,亦有助公眾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對維護市場信心發揮關鍵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