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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新冠檢測中心承辦商時任高層黃利寶涉分判予有份控制公司

2025-11-06 HKT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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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告黃利寶,是香港分子病理檢驗中心有限公司前實驗室總監,被控一項欺詐罪。(港台圖片)
    被告黃利寶,是香港分子病理檢驗中心有限公司前實驗室總監,被控一項欺詐罪。(港台圖片)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新冠病毒社區檢測中心服務承辦商時任高層,控告他涉嫌隱瞞利益衝突,把社區檢測中心的日常運作服務合約,分判予他有份控制的公司,並支付服務費共1億2千萬元。

56歲被告黃利寶,是香港分子病理檢驗中心有限公司前實驗室總監,被控一項欺詐罪,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明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廉署說,案發時被告是香港分子病理檢驗的實驗室總監,負責其運作包括揀選承辦商。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2年1月至12月,隱瞞或沒有向香港分子病理檢驗披露他在康研的利益,意圖詐騙而誘使香港分子病理檢驗把社區檢測中心的日常運作服務合約判授予康研醫療有限公司。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發現被告有份成立及控制康研。香港分子病理檢驗就康研於涉案期間提供的服務,向康研支付服務費共1億2千萬元,但被告從來沒有向香港分子病理檢驗申報其在康研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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