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持有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的公司,因未能遵守《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所訂明的客戶盡職審查及備存紀錄的規定,以及向海關人員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文件,本周二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罪成,罰款共32萬8000元,為同類案件中有紀錄以來最高。
海關對判決表示歡迎,認為罰款具相當的阻嚇力,對違法持牌金錢服務經營者作出清晰明確的警示。
海關人員去年3月在一次合規視察中,發現該公司於2022年2月至7月期間進行的匯款交易有嚴重缺失,包括沒有識別及核實實益擁有人身分、没有記錄收款人資料、没有對相關匯款人進行持續監察業務關係,以及在調查期間向海關人員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