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昨日與柬埔寨競爭委員會簽署諒解備忘錄,就競爭事宜訂立合作框架,加強雙方的夥伴關係。
根據備忘錄的條款,雙方將會在適當及符合各自法律的情況下,就共同關注的事宜交換意見及資訊,包括兩個司法管轄區的競爭政策和相關法規的主要發展、執法經驗,以及有關熱門議題的研究。當其中一方的執法工作或所發現的潛在反競爭行為,可能對另一方構成顯著影響,則會互相通知對方。
備忘錄亦為競委會及柬埔寨競委會提供框架,讓雙方透過講座、工作坊、培訓課程、人員借調及研究方面的協作,進行技術性合作,以提升雙方在競爭法方面的執法能力。
競委會主席陳家殷表示,競委會一直非常重視與國際競爭界別,特別是鄰近的亞太區同儕的聯繫和合作。今次與柬埔寨競委會簽署的備忘錄,是自《競爭條例》全面生效以來,競委會與海外競爭法機構簽署的第三份備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