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公布,已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指定元朗山下路69號作為指定駕駛學校,並於今日正式投入營運,運輸署會於該校設置駕駛考試中心進行駕駛考試。連同該校,本港現時共有5間政府指定的駕駛學校暨駕駛考試中心,分別位於沙田、鴨脷洲、元朗及觀塘。
運輸署發言人說,政府非常重視駕駛學校的管理及提供駕駛考試服務,以維持有效的駕駛訓練及考試系統,促進道路安全。署方已發出實務守則監管駕駛學校的運作,包括訓練路線、路面訓練時段及訓練車輛數目等。署方會密切留意駕駛學校的運作及附近路段的交通情況,並適時檢視運作安排,以道路安全為首要目標,確保駕駛學校遵守實務守則。
政府一向採用「雙軌制」駕駛訓練政策,一方面設立駕駛學校,鼓勵在公用道路以外場地提供駕駛訓練;另一方面,維持足夠的私人駕駛教師,在公用道路上提供駕駛訓練。營辦者在得到城市規劃委員會許可後向運輸署申請營運指定駕駛學校,提供私家車、輕型貨車及電單車的駕駛訓練服務。運輸署經仔細審視各項條件,包括可提供駕駛訓練及考試所需的設施後,批准相關申請。任何營運者若能自行提供符合條件的用地,包括符合規劃核准用途及可容納駕駛學校基本駕駛訓練和考試設施的土地,政府會按個別申請作考慮及批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