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拘捕15人涉嫌「洗黑錢」,其中3男2女已被暫控各一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明日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其餘7男3女被捕人正被扣查。
警方經調查後在本月13日採取行動,打擊一個洗黑錢集團,突擊搜查馬鞍山、沙田、葵涌及旺角多個單位,拘捕10名本地男子及5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27至62歲,涉嫌「洗黑錢」、「串謀洗黑錢」、「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行動中,警方檢獲一批名貴手錶、首飾、手袋、銀行文件及約2470萬元現金,並凍結其中3名被捕人銀行戶口內共約160萬元懷疑犯罪得益。
調查顯示,犯罪集團成立一間表面上合法從事借貸業務的財務公司,背後透過寬鬆的大額借貸,企圖將黑錢洗白。集團頭目涉嫌在2016至今年期間,利用21個親友的個人銀行戶口及3間公司銀行戶口,處理及清洗約11億6000萬元懷疑犯罪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