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保險投訴涉行李行程延誤 消委會籲市民宜比較不同保險計劃 - 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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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保險投訴涉行李行程延誤 消委會籲市民宜比較不同保險計劃

2025-11-17 HKT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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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今年首10個月接獲55宗有關旅遊保險的投訴,較去年同期少25宗。

消委會列出3宗投訴個案,提醒市民留意保單條款。第一宗是投訴人9月到加拿大旅遊,旅程完結後依時返抵香港,但寄艙行李被遺留在溫哥華機場,航空公司安排將行李翌日直接運抵投訴人住所,整體時間延誤約31小時。投訴人發現保單條款指行李延誤每6小時可獲賠償,於是向保險公司申請索償,但對方回覆指,回程航班的行李延誤不屬保障範圍,拒絕賠償,投訴人向消委會投訴。保險公司指不保事項中,列明受保人抵港後產生的任何損失,均不屬「行李延誤」的範圍內,個案最終未能達成共識。

另一宗投訴個案,投訴人到歐洲多國自由行,向保險公司購買一份全球保障的旅遊保險,但其中一程由意大利返英國的航班,因為工業行動取消,投訴人於是另買機票繼續行程,但當中亦造成延誤。投訴人向保險公司索償不果,對方回覆解釋,雖然航班因為工業行動延誤屬保障範圍,但只適用於旅程開始前的已預訂航班,投訴人途中再買的機票,不符合賠償條件,經調停後保險公司同意向投訴人作出賠償。

第三宗個案涉及投訴人到日本自駕遊,途中因為大風雪一度被困山區,最終行程縮短。投訴人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道路緊急救援服務費用和一晚住宿,合共10萬日圓,但獲通知自駕遊不屬公共交通工具,亦沒有車票等,因此索償不屬旅程延誤的保障範圍。

消委會提醒市民,不同情況下,消費者與保險公司對保障範圍的理解,存在分歧,特別是自駕遊或涉及多國長途旅程,更易出現誤解,建議消費者應仔細比較不同保險計劃,亦建議業界考慮改善銷售版面設計,使消費者更易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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