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強簽署國務院令,公布《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目的是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草原火災,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森林草原資源,維護生態安全。《條例》主要規定的內容包括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應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針,以及根據需要及時設立火場前線指揮部,就地就近組織相關力量參與撲救,及時解救、疏散、撤離受火災威脅的群眾,明確撲救人員的醫療救治、撫恤優待和補貼補助。
《條例》又對森林草原防滅火中的違法行為,規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