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港國家安全公署表示,依據香港國安法有關規定,針對近期大埔宏福苑火災及立法會選舉的虛假信息和炒作抹黑,約見部分在港外國新聞機構負責人及記者。
公署强調,「新聞自由」與遵守法律並行不悖,任何媒體不得借「新聞自由」之名干涉中國內政、干預香港事務,所有在港外國新聞機構負責人及記者均有守法義務,必須遵守香港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和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各項法律,嚴格執行特區有關新聞報道的管理規定,嚴格恪守新聞職業操守,堅持真實準確、客觀公正的報道原則,不得編造傳播虛假信息。
公署表示,希望在港外國新聞機構記者能夠秉持職業操守,客觀公正報道;希望嚴格遵守有關法律規定;希望自我珍重,好自爲之,不可觸碰法律紅綫,將對所有反中亂港分子「以災亂港」行徑絕不姑息,「勿謂言之不預」。公署一向嚴格依法辦事,將一如既往密切關注媒體的相關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