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3項控罪,罪名成立;《蘋果日報》三間公司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在庭外表示,歡迎法庭的判決,在長達855頁的裁決,每項控罪都羅列了相關罪行和證據,法庭亦指出黎智英的證供自相矛盾、前後不一及不足為信,因此法庭在毫無合理疑點下將他定罪。
李桂華強調,黎智英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罄竹難書,證據確鑿。黎智英在整個自辯過程中,將所有事情推予其他人尤其是員工,以新聞自由作為盾牌,但他才是始作俑者,利用其傳媒王國,控制編採方針及報道,煽動市民仇恨政府,更利用自己的財富及政治人物脈絡,勾結外國勢力。
他批評黎智英是整個亂局的推手,難辭其咎。當時的《蘋果日報》在黎智英指揮下推出一些新項目,包括「撐學生閱讀計劃」,理由就是策略性煽動多些年青人投入反政府活動,年青人及學生對黎智英而言,只是用作反政府,黎智英見到其他人的子女鋃鐺入獄、前途盡毀,不知道他的感受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