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被控共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案件全部罪成,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歡迎裁決,形容法庭的定罪裁決有理有節,充分展現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涉,更絕無任何政治考慮。
發言人表示,法庭的判決理由清楚指出黎智英長年對中國懷有怨憤和憎恨。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黎智英已構思美國可以利用哪些手段制衡中國。案中大量文件證據亦支持控方證人的證供屬誠實可靠,包括黎智英的即時通訊軟件記錄,表達希望美國對中國和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封鎖和敵對行動。雖然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黎智英請求制裁的言行變得含蓄和隱晦,但他的唯一意圖就是即使要犧牲中國和香港特區人民的利益,也要謀求中國共產黨倒台。
對於有人將本案的犯罪行為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外部勢力借本案和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炒作詆譭香港特區的法治和人權狀況,發言人指出,香港居民享有新聞和言論自由,但與世界其他地方一樣,新聞從業員在發布言論、資訊和文章時,必須遵守和履行「特別責任和義務」,包括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發言人強調,本案在公開審訊中,證明黎智英的行為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各被告多年來利用新聞報道為幌子,行禍國害港之實。
發言人又表示,留意到案件在執法、檢控、審判各個階段,均有來自四方八面的抹黑攻擊、干預施壓,特別是以美西方為首的外部勢力,更以所謂的「制裁」恫嚇法官、檢控官、執法人員及其他特區政府官員,試圖干預香港特區法院依法進行審判,妨礙司法公正。
政府強調,有外部勢力和其代理人繼續透過「軟對抗」,煽動市民對中央和特區政府的憎恨,反映香港特區仍然面對國家安全風險,政府會繼續堅定不移維護國家主權,持續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以有效應對不斷變化的國安風險,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