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日前委任代表大律師及律師,本台向委員會秘書處查詢,相關大律師及律師的具體工作、會否考慮就個別議題建議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委員會會否舉行公開聆訊等。獨立委員會秘書處回覆,委員會的代表大律師及代表律師會向委員會提供法律意見及就相關事宜提供協助,包括與涉事各方的代表律師進行溝通。委員會會竭盡所能履行職責,就職權範圍內的有關問題進行審視。委員會會適時按需要公布相關工作安排。
秘書處又說,獨立委員會職權範圍包括就大埔宏福苑起火、火勢迅速蔓延和造成的人命傷亡及財產損毀,審視成因和導致火災發生的情由;大廈配置的消防裝置及設備,及其有效運作的監督和責任問題;有關樓宇維修工程的施工安全要求、標準、監督和日常維護制度是否足夠;針對樓宇維修工程,現行安全標準的用料清單是否全面,有關的驗證和檢測制度是否有效;各環節的監管人員,包括政府部門人員、授權負責的專業人士及承建商等的角色和責任承擔;和上述問題相關的責任。
針對大型樓宇維修工程,獨立委員會審視有關工程各環節有否不適當的相連利益、角色衝突、不當的合謀串連等系統性問題;及有關工程有否涉貪圍標,違規招標的問題。委員會又會檢視現行相關法律的規管及懲罰是否足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