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說,因應大埔宏福苑火災,計劃擴大修訂建築物條例的修例範圍,涉及五方面,包括建議將大型樓宇維修工程,由目前大多數為二級小型工程,升格為一級小型工程,除了要聘用項目承建商,亦要聘用第三方專業人士提交施工方案,包括安全措施及監工計劃書;另外亦賦權屋宇署就大廈維修的方法及程序訂定要求,清晰講明何為「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
甯漢豪在立法會大會上說,現時對建築物料的安全標準要求比較籠統,政府會將相關作業備考及行政方式頒佈的標準,訂明為法律要求,以便更直接作出檢控,並提高罰則;政府又計劃改革檢驗人員及小型工程承建商的註冊及紀律處分制度,即使不涉及建築質素或技術事宜,例如賄賂等,亦可以進行紀律處分,並作為註冊續期的考慮因素之一;屋宇署又會加強抽查及執法,政府目標在今年下半年將修例提交立法會審議。
另外,為了打擊圍標問題,政府建議加強市區重建局的角色和功能,加強「招標妥」功能。
甯漢豪說,會在「招標妥」平台,制定更嚴謹的預審名單,對於有意透過服務平台提供大廈維修的顧問和承建商,當局必定會檢視有無犯罪及紀律處分的記錄,亦會要求他們通過警方及廉署作出的背景審查,政府亦會與市建局引入有力的除名安排。另一方面,市建局亦會透過招標服務平台給予意見之外,亦會為業主進行招標及評標工作,政府正與市建局高層討論細節,有何環節能以行政方式盡快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