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條例》的「468」新規定明天開始適用。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任何《僱傭條例》轉變,大家總會有不同擔憂,若僱員認為僱主做法走「灰色地帶」,又或涉嫌不合法,令權益受損,可向工會或勞工處勞資關係科求助。處方有協調服務協助盡快渡過適應期。
孫玉菡在本台節目《星期六問責》表示,每逢《僱傭條例》有新修訂,總有適應期。當局會聯絡有需要的僱主跟進,若情況嚴重會作控告。他又說,員工是公司寶貴資產之一,若僱主一直以來每4周都安排僱員工作多於68小時,證明是有需要,可以「長工」形式讓僱員享有病假、產假等。
另外,政府計劃立法完善平台工作者工傷補償機制。孫玉菡說,已開始進行內部法律草擬工作,目標是今年之內,可能是下半年提交立法會審議。他形容平台工作者身份特別,既不屬於僱員,亦非傳統自僱人士,政府期望有「第三個類別」,訂定法例下的應有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