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就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公布檢討政府採購機制專責小組報告。
許正宇表示,專責小組報告列出的優化措施聚焦4個方向,包括制度、工作文化、部門之間的訊息互通,及應用科技和人工智能。他表示,措施包括為價值超過1500萬元的貨品合約引入財政審核安排;更新招標和合約的標準條款,讓政府可以公眾利益為基礎,即時終止合約;以先行先試的模式採用人工智能工具,提升政府採購過程有關審查的效率等,希望全方位完善招標和採購機制及程序。他提到,在上月底部分政府辦公室樽裝飲用水合約進行的公開招標,已採納相關建議,在重點領域加強要求協助採購人員更加有效防範詐騙行為和揀選有能力的供應商。
許正宇又說,以往安排採購貨品是「貨到付款」,並要求對未能滿足財務要求的供應商提交更高的保證金,而現時改為要求超過1500萬的貨品合約需要做財務審查。他又說,在樽裝水合約上,以往容許貿易公司入標,但現時改為只容許樽裝水的供應商或製造商入標,認為水屬較簡單清晰的產品,沒有必要加入中介或貿易商作招標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