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非法進口4萬支另類吸煙產品,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即時監禁6個月。衞生署歡迎判決,表示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忠告市民和旅客切勿攜帶電子煙、加熱煙產品或草本煙等另類吸煙產品進入香港,亦不應使用任何另類吸煙產品。
衞生署控煙酒辦昨日接獲海關通知,在這名自廣州抵港男子的行李中搜獲4萬支另類吸煙產品。控煙酒辦隨即拘捕及檢控該名人士。
自《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中有關控煙酒辦督察拘捕權的修訂於去年9月19日生效以來,控煙酒辦已就15宗攜帶大量另類吸煙產品入境的案件提出檢控,共有17人被定罪和被判處監禁,刑期由兩個月至6個月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