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南丫海難死因研訊,死因庭裁定 39名死者屬「非法被殺」,今日繼續宣讀判決。
死因研訊聚焦6項議題,預料今日會談及海事處驗船、「海泰號」船身鋼板、「南丫四號」船艙圍版高度、海員工時是否過長等。
多名家屬、海事處助理處長陳思賢、港燈代表律師等到庭聽取判決。
裁判官周慧珠昨日提到,「南丫四號」不設水密門符合當年建船時的標準,又認為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是誠實可靠的證人,認同他是有意識地不安裝水密門,並非有所疏忽。
2012年10月1日,港燈員工及家屬乘搭「南丫四號」出發往維港觀賞煙花後,被港九小輪「海泰號」撞穿船身並沉沒,最終導致39人遇難,包括8名小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