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道引述社區服務團體指,有市民因未有公立醫院覆診期而未能申請醫療費用減免。醫管局表示,一直積極協助合資格市民於使用公營醫療服務前取得醫療費用減免證明書,現時已接受預約診期為2個月內的病人申請;至於預約診期為超過2個月後,或未有任何預約的市民,現階段毋須急於申請。
發言人表示,報道引述的個案證明,若市民真正有經濟困難,又需要接受公營醫療服務,即使預約翌日門診,即日已能獲批費用減免,申請減免過程並不複雜,亦不困難。發言人重申,未有預約公營醫療服務而經濟上有困難的市民,毋須急於申請醫療費用減免,亦不應為申請減免而預約不必要的公營醫療服務。市民應待有醫療上需要,並獲得公營醫療服務預約後才提出申請。
醫管局呼籲市民善用公共資源,不要只為了申請醫療費用減免而預約家庭醫學門診或衝急症室,將醫療資源留給真正有需要的市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