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容許狗隻進入獲批准食肆,預計首季向立法會提交法例修訂建議,今年中批出首階段申請,首階段約500至1000個名額,屆時會公布獲批食肆名單。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主席、選委界議員陳凱欣表示,措施首階段設約500至1000個名額是可取做法,飼養狗隻的市民可能會歡迎措施,但同時可能有市民對狗隻有敏感或感到擔心,因此要平衡不同人士意見,認同措施首階段應該推行得較小心。她建議,當局可以在措施實施約半年至9個月後檢討成效,再決定是否加大名額。
對於政府規定的發牌條件,包括不容許狗隻上餐桌,亦不容許狗隻使用餐廳的可重用餐具等。陳凱欣認為,相關條件是可以接受,不算苛刻,因為可以讓不太喜歡寵物的市民,不會對有關措施感到抗拒,亦避免產生誤會。
陳凱欣說,措施實施後,當局可以推出「懶人包」,教育市民如何做負責任的寵物主人。而寵物主人本身應盡自己的責任,帶狗隻進入獲批准的食肆時,遵守相關規定。
她又說,如果長遠要發展寵物經濟,當局可以全盤考慮,不僅放寬食肆相關規定,亦可同時研究增設寵物設施及交通等配套,以片區模式發展寵物友善社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