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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陳積志:醫委會處理投訴監察機制在管理和運作上有不足

2026-02-05 HKT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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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積志表示,醫委會處理投訴監察機制在管理和運作上有不足。(黃裕璋攝)
    陳積志表示,醫委會處理投訴監察機制在管理和運作上有不足。(黃裕璋攝)
鄧穎琳報道
申訴專員公署早前主動調查醫務委員會秘書處就處理投訴提供的支援和成效,以及衞生署的相關監管,公署下午公布有關調查行動報告,並向當局提出共21項改善建議。

公署表示,在調查過程中,發現醫委會現時處理投訴的監察機制在管理和運作上有不少系統性問題及不足之處,又認為秘書處是擔任秘書及行政支援角色,醫委會作為獲《醫生註冊條例》賦權的機構,在處理投訴事宜上必然擔當著最重要角色。

報告指出,醫委會在2020年至2025年期間,以研訊方式完成處理共263宗個案,當中超過七成半個案在5年内完成,但有少數個案需時甚長,例如有11宗個案竟需10至15年才完成處理,顯示醫委會處理投訴個案的效率未達標。截至去年12月,醫委會共有895宗未完成處理的投訴個案,八成四由接獲起計在兩年以下,但有個案的處理時間極長,已接獲7年仍處理偵委會的初步考慮階段。

公署認為目前對醫生的投訴調查和紀律研訊過程過長,與公眾期望相距甚遠,對於投訴及被投訴者雙方均構成嚴重影響,甚或不公,有迫切需要作出認真檢討並徹底改善投訴處理流程,促請秘書處支援醫委會制訂行政指引,確保投訴處理機制有效運作。公署亦發現衞生署評核秘書處人員的工作表現時,沒有徵詢醫委會的意見,反映存在溝通不足,建議衞生署與醫委會應設立審核秘書處職員表現的溝通機制,並訂立客觀的評核標準,例如個案處理效率、積壓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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