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下周一早上10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司法機構網頁顯示,預計需時1小時。
黎智英去年12月中被裁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全部罪名成立。同案的《蘋果日報》三間公司亦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罪名成立。
法官早前在裁決中指出,黎智英是案中主腦,長年對中國滿懷怨恨,持續以協助香港人為藉口,請求美國幫助推翻中國政府;又指黎智英從未動搖過破壞中共政權的意圖,即使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執意推進。判詞亦提到,黎智英作證時多處自相矛盾、前後不一,閃爍其詞和不足為信。
至於同案另外8名被告,包括6名《蘋果日報》高層以及兩名「重光團隊」成員,他們早前已認罪,部分被告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指證黎智英。
本案是《國安法》實施後,首宗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審訊案件。案件在2023年12月開審,審訊超過150日,去年12月裁定黎智英三項控罪罪成,法庭上月聽取各被告求情。根據《國安法》,相關控罪罪成者,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