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紀律委員會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就港深智能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去年7月土瓜灣益豐大廈發生大規模停電事故中干犯《條例》下的違紀行為、即在專業方面有失當或疏忽行為,作出紀律制裁命令,包括對港深作出書面譴責及施加25萬元罰款。
今次是自物管業發牌制度於2023年8月全面實施以來,首宗涉及持牌物管公司因專業失當或疏忽行為而被裁定違紀的個案。監管局主席黃江天表示,監管局藉此向社會及業界發出明確信息,監管局必定嚴肅處理相關違紀行為,以維護行業專業水平,並讓業界引以為鑑。監管局亦嚴正提示所有持牌人,於持牌期間必須持續符合相關法例法規及監管局發出的操守守則,避免干犯任何違紀行為。
監管局說,港深公司去年7月處理其管理的益豐大廈大規模停電事故時,「處理緊急事故機制」有欠妥善,不符合市民對專業物管服務期望的標準,更嚴重削弱公眾對物管行業的信心。此外,在事故發生後,港深亦未有設立與支援部門、機構及客戶等之間的有效溝通機制,違反監管局發出的《處理緊急事故》操守守則當中的要求,屬嚴重違紀行為。
紀律會聆訊小組去年11月27日進行聆訊,經詳細考慮個案的所有相關資料的證供、港深的陳述等及相關法律原則後,一致裁定港深在專業方面有失當或疏忽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