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去信《華爾街日報》和《華盛頓郵報》,駁斥他們日前就黎智英案的評論文章。
鄧炳強在發給《華盛頓郵報》的信中強調,該報一篇社論完全漠視黎智英案件的證據,反而訴諸謊言及反華宣傳,試圖損害香港和國家的聲譽,該社論提及的所謂「袋鼠法庭」亦是完全不符事實,而且具冒犯性。
鄧炳強重申,156天的公開庭審過程公平公正,公眾人士、傳媒和各國觀察員均在場,亦有多達2220件物證和超過8萬頁來自14名控方證人的供詞。法庭的判決和量刑理由亦都公開,市民可以查閱,充分證明法庭是嚴格根據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
至於在發給《華爾街日報》的信中,鄧炳強批評,該報一篇評論文章是基於選擇性記憶,而非香港的實際情況。
鄧炳強又說,黎智英案性質嚴重,判囚20年充分反映他所犯罪行的嚴重性,任何人提出豁免他承擔法律責任,都等同鼓吹特權,完全違背法治精神。
編輯:任順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