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去信英國《電訊報》,指有關黎智英案判決的評論文章是錯誤和誤導,無疑是侮辱讀者智商。
有關評論文章指案件實際上將一名英國記者判處死刑,鄧炳強說,黎智英是中國人,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黎智英出生時即為中國公民,作為在中國香港特區犯罪的中國人,他在香港服刑非常合乎邏輯。
鄧炳強指,儘管文章危言聳聽,但他希望向讀者表明,香港不存在死刑。事實是黎智英並非因政治信仰受審,案件與新聞自由無關。法院的判決和量刑理由完全公開予公眾查閲,詳細説明各方面的考慮,判決表明香港法治健全,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任何認為某些人應因其違法行為而免受法律旨在的建議,無異於鼓吹一種違法的特權,完全違背法治精神。
編輯:任順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