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大埔宏福苑宏志閣仍有一系列工作要處理,包括要維修公用設施,加上大廈現有的保安、消防設施及電梯合約已經約滿,作為宏福苑委任管理人的合安管理有限公司,將於短期內到宏志閣作現場實地檢查,尋找合適的承辦商進行維修工作,確保大廈的公用設施運作正常,才可讓居民返回宏志閣居住,預計最快要3至4個月時間。
麥美娟接受本台專訪時表示,宏志閣在大火後,不少單位和公用設施受損,例如水管和燃氣喉管,有機會是經過屋苑其餘7座受災大廈才接駁到宏志閣,未來有可能需要重鋪。至於大廈《公契》原本是基於屋苑8座樓宇而制定,權責劃分是以8座大廈為基礎,火災後《公契》以至地契都需要修訂,重新釐定宏志閣住戶的管理責任及業權攤分,當中涉及複雜的法律問題,亦無先例可循,當局正與律政司及合安研究如何處理。
麥美娟表示,雖然現有《公契》仍容許居民返回單位居住,但宏志閣200多戶居民如何攤分管理及維修費用,目前的《公契》未能處理。她形容在目前宏志閣複雜的法律地位下,合安要尋找承辦商簽署服務合約,以至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都一定會比普通屋苑困難。被問到業主是否需承擔高昂的服務費用,她就說要視乎合安能找到哪些承辦商願意提供服務。
如果宏志閣長遠要成為單獨樓宇,麥美娟表示,大廈將需要成立業主組織或法團,自行承擔管理及維修責任,而合安屬暫代原管委會的職能,當完成其餘7座樓宇的善後工作,而宏志閣又能夠自行承擔管理責任,就會向土地審裁處申請退場。
編輯:黃佩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