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其中12名罪成被告早前提出上訴,律政司亦就劉偉聰的原審無罪裁決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早上判決。
西九龍法院大樓暫代上訴庭,警方在外圍戒備。
12名被告原審被判囚4年5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包括就定罪及刑期同時上訴的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何啟明、黃碧雲、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及余慧明,以及就定罪上訴的何桂藍和就刑期上訴的黃子悅。
至於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對原審無罪的劉偉聰提出上訴,即以法律觀點錯誤為由就無罪判決上訴。
案件由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和彭寶琴處理。
編輯:譚佩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