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入境旅客因處理未完稅香煙,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以及進口另類吸煙產品,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和《進出口條例》,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判處監禁7個月及罰款500元。
海關去年12月在機場截查一名29歲抵港女旅客及一名35歲的抵港男旅客,在他們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856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38萬5000元,應課稅值約28萬3000元,以及6件另類吸煙產品,估計市值約1080元,隨即拘捕這兩名旅客。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認為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編輯:李俊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