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房制度今日起實施,會按「先登記、後執法」的步伐推展,提供48個月過渡安排,改善基層租戶的居住環境。
房屋局轄下的分間單位專責小組開始接受現存分間單位的登記申請,以及已符合居住環境最低標準的分間單位的簡樸房認證申請。簡樸房制度的48個月過渡安排,亦即至2030年2月28日,讓分間單位的業主或營運人有合理時間,逐步過渡至符合法定要求。有關違法出租無登記、無認證分間單位的刑事罪行會在《簡樸房條例》實施12個月後才生效。
政府發言人強調,劣質「劏房」問題累積多年並已到臨界點,讓基層分間單位租戶有安全、衞生和合理的居住環境生活是社會大眾不爭的共識。政府一直將分間單位租戶的福祉放於第一位,並將採取有序穩妥的步伐推進簡樸房制度,首年先接受登記,次年才開始執法,而非「一刀切」即時進行執法行動。
在新制度推展的首年,房屋局會重點推動現存分間單位的業主盡快遞交登記申請,以取得36個月寬限期,爭取更多時間就其租賃及改造工程作靈活和人性化的安排。寬限期登記申請程序簡單,申請費全免。
而在新制度推展的次年開始,房屋局會持務實、以民為本和風險為本的原則,情理兼備及有序地對違法出租無登記、無認證的分間單位採取執法行動,以確保分間單位住戶不會因相關執法行動而流離失所。
房屋局會透過由局方聘請、涵蓋港島、九龍和新界不同區域的6隊分間單位區域服務隊,協助有需要的受影響住戶在私人市場上尋找其他居所搬遷,以及靈活協調其他房屋資源提供暫時安置。
編輯:陳曉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