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一系列措施,優化基金、家族投資控權工具等優惠稅制,吸引基金及家辦在香港成立。優化政策並無要求投資本地。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解釋,政策目標是擴大香港作為資產管理中心,希望在符合香港利益的情況下,更多機構落戶香港,與移民計劃不同。
稅務局局長陳施維表示,新加坡有3個基金制度,香港只有1個,政策設計時難以全部參考。他強調,希望提升香港競爭力及維持簡單制度,對機構的支出要求在中間落墨為200萬港元。當局亦不希望制度過度寬鬆,仍要防止迂迴避稅。
編輯:宋家樑
